淘宝著作侵权规则解读

时间:2011-12-31 19:04 来源:未知 作者:地瓜 浏览: 61

淘宝小卖家们是最容易受到淘宝专利侵权警告的。因为他们由于资金短缺,往往没有自己的供应渠道。只能选择去批发市场进货,然后回来拍照上传到自己的网店,结果导致侵害了别人的权益,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淘宝学堂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淘宝著作侵权规则解读,希望淘友们认真阅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

淘宝网遵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著作侵权进行严格审查和严厉的处罚。(同一卖家在三天内被同一权利人投诉所发布或使用的商品、信息、店铺名、会员名等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视为一次投诉,投诉成立的,每次扣四分。)如果你不想被处罚,那么就好好执行《著作权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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