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淘宝一般违规行为(原A类违规行为)

时间:2012-01-03 14:26 来源:未知 作者:地瓜 浏览: 345

什么是淘宝一般违规行为(原A类违规行为)?淘宝一般违规行为包括滥发信息、虚假交易、延迟发货、描述不符、违背承诺、竞拍不买、恶意评价、恶意骚扰、不当注册、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等。

下面是淘宝一般违规行为的具体定义:

1.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2.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3.延迟发货,是指除定制、预售及适用特定运送方式的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明确表示缺货或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买卖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4.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商品满意权益的行为。

5.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6.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

7.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8.恶意骚扰,是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9.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

10.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11.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行为:

a、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b、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c、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注:淘宝网从2010年11月11日启用全新《淘宝规则》,2010年11月11日前的处罚遵循原有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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