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店过户细则出台

时间:2013-07-24 21:20 来源:卖家网 作者:月岛 浏览: 84

去年,杭州两位经营网店的店主猝死,将虚拟资产可否转让的话题带入公众视野。而今年年初关于离婚后淘宝网店的所有权纠纷,再次引发了淘宝卖家的热烈讨论。

辛苦经营了多年的“皇冠”店铺可能由于所有人的意外面临无法继续经营的风险,着实令人惋惜。今年3月21日,淘宝在征集各方建议后发布了针对C店过户的细则,而率先试水的正是“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两种情景。

时隔4个月时间,昨日淘宝论坛官方公布了淘宝店铺过户一期产品经测试正式面向卖家上线,可支持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和法定继承三种类型过户,卖家可通过线上提交申请。

 

“松口”原因:适应市场需要

事实上,2011年11月,就已发生过一起离婚引发的淘宝网店过户纠纷。一家夫妻共同经营的淘宝店铺,二人协议离婚并约定女方将网店转给男方继续经营,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然后协议签订后女方擅自修改密码导致男方无法经营,于是将前妻告上法庭。

经法院裁定双方离婚协议有效,淘宝店铺转至男方名下经营,淘宝网后台店铺信息也由女方改为男方,店铺信誉不变。

淘宝方面表示,之所以严禁店铺的过户转让,原因主要是店铺的经营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并且好评等都与经营者本人的信用和态度密不可分,如果开放过户,受让人不能保证原来的店铺积累,对买家来说是一种信任上的挑战,并且有可能滋生类似店铺炒作等不健康产业链;然而,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曾经的规则也受到卖家实际经营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的挑战。近年来,由于淘宝相关规则的限制,引发法律诉讼等情况屡有发生,给卖家造成很大的困扰和成本。

而此前淘宝网规定,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身份信息只能在淘宝网上开办一个店铺。

 

过户细则:事实为基础 法律认可

在淘宝网关于离婚、过世继承的细则中,卖家网记者发现,两者的最基本前提均是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受理,并且需要提供法律认可的相关证明、证书、协议公证书等等。

在过户前,待过户的店铺必须将所有进行中的交易处理完毕、没有阿里金融贷款款项;由原经营人过户前签署的各类淘宝服务协议,接手人应继续履行,并重新缴纳各类服务保证金。此外,接受人还需满足18~70岁的年龄要求,并由申请转让人承担过户费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让人已经有开店行为或者处罚中,将无法支持过户。目前对于受让人在淘宝上的具体要求还在商榷中。

 

有望开放自由转让?

由于与卖家经营切身相关,并且是不少卖家真正碰到过却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淘宝店转让的话题引起卖家的广泛关注。多数卖家对产品的上线表示支持,认为是“规则越来越完善的表现”。

同时也有不少卖家对转让权利的范围提出了要求,卖家奥特蕾丝就提出,离婚和过世只是两种比较特殊甚至极端的情形,在店铺实际经营中很容易出现经营人临时变动,如出国、伤病等,这种情况目前尚不允许转让。

卖家小豆丁说,自己的店是跟朋友合伙经营的,但是由于注册人只有一人,后期合作中出现矛盾,则店铺所有权的分割也难以理清。

据淘宝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淘宝虽只开放了离婚、过世继承的转让条件,接下来不排除考虑逐步开放转让权利,“例如个人店铺转让给企业,现在很多C店规模较大,也有可能会有风投进来,目前个人店铺还只是私人账号付款,给人不正规的感觉。”

另外,卖家提到的经营人工作变动、出国、生病或个人原因不方便继续经营店铺的情况,也会仔细评估、谨慎考虑,内部人士称:“开放只能一步步来,而且每一步都会很谨慎,如果客户反映不好,就会中止。”

据了解,产品二期还会根据卖家反馈增加其它类型,功能点也会增加,流程会逐步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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