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监管新政即将出台

时间:2016-01-12 19:02 来源:未知 作者:小编 浏览: 199

  近日,不少行业人士透露,最快在2016年一季度,中央部委将针对跨境电商出台一系列监管新政。

  这也将意味着,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间的监管标准不一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虽然近两年以来,我国在各地陆续设置了跨境电商试点,但因为各地先行先试的措施各异,所以监管尺度也不相同。

  在去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已经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经营企业在商品首次上架销售前,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商品备案信息。

  这便意味着,每一类跨境电商商品均需到监管部门备案。像将化妆品以日用品名义报检的,将不再属于所谓的中间地带。除此之外,海关也将发布明确统一的通关管理规范来监管各种模式下的进口业务。

  根据,去年9月流出的《海关总署关于天津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报告》,目前,财政部也正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将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跨境电商进口税收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据了解,目前进口跨境电商试点所以实行的行邮税税率较一般贸易要低,且缴税额50元以下免征。去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做出要求: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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