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买家恶意索赔 导致店主血本无归

时间:2012-10-11 10:32 来源:未知 作者:地瓜 浏览: 551

前几日王先生的网店被“黑”了,9月28日收到淘宝的一个通知,要自己补交保证金,到账号上一看之前25000的保证金和15000的货款都没了,自己一查原来是被人黑了。直接导致近4万元血本无归。血本无归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店主王先生曾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员工,考虑到近几年网购火热,于是在2011年9月份王先生就和朋友在淘宝网的天猫商城合伙开了一家网店,主要是卖东北的一些特产,生意不是特别好,就打算在2012年8月份不做了,这样到9月底店铺就会自动关闭了,所以从9月初到月底有20多天的空闲。

由于王先生的婚期就定在10月初,加上网店平时也接不到几笔生意,于是王先生就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婚礼筹备上,直到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

据王先生说,9月28日收到淘宝的一个通知,要自己补交保证金,但到账号上一看之前25000的保证金和15000的货款全都没了,自己一查,原来是被人黑了。原来根据淘宝网的规定,所有天猫商城的卖家都要在注册之初向商城交纳一笔保证金,一旦店铺在网上交易时,侵犯了交易者的权益,商城就可以动用这笔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王先生当初交了25000元,如果不出意外这笔钱应该在9月底关店时就原数返还,可如今都被人索赔走了,而对方的这种索赔则是根据商城的另一条规定,在店铺销售的产品如果有人购买的话必须要72小时之内发货,如果不发货,淘宝就会用保证金去赔付买家消费额的30%,最多不超过500元。也就是说,在王先生没有打理店面的20多天里,有买家来店铺拍下货物,并付款,但王先生没有上线也就不知道交易的存在,也没有按时发货。王先生不发货,对方自然可以申请退款,并获得赔付。可按照商城的规定,虽然赔付金额是交易款的30%,但最高不能超过500元,那近40000元的赔款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王先生说,之前他看到有人拍了3笔交易,有一笔交易在20日已经退款了,结果此人又在21日和22日又持续地拍了几笔,王先生猜测可能是当买家第一笔就收到赔付的500元钱尝到甜头了,所以就接连拍了几笔。发现拍完就能赚钱,许多买家都是拍完索赔,赔完又拍,最多的一个ID账号就连续拍了40多笔,而更过分的是有人赚完钱后又留言挑衅。直接告诉王先生,保证金就是他赚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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